证券代码:002638证券简称:勤上股份公告编号:2026-03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1、会议通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勤上股份”)董事会于2026年04月11日、2026年0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李俊锋先生。
8、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1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表决权委托的受托人,下同)共计1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39516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796%。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均为2026年04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64879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26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会通知》
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1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7463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531%。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623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042%;
反对25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弃权
108076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8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5%;反对25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021%;弃权76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2议案2.0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605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007%;
反对2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
108068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67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1%;反对2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30%;弃权68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议案3.0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621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039%;
反对2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弃权
10807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83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4%;反对2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02%;弃权7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议案4.0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577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951%;
反对27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
10810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8283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2%;反对27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92%;弃权10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
议案5.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613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022%;
反对2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弃权
10807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75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3%;反对2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95%;弃权7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议案6.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59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983%;
反对2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
108103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55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4%;反对2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057%;弃权103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议案7.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
4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58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962%;
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
10806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44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1%;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593%;弃权69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议案8.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613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023%;
反对2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弃权
10807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75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8%;反对2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91%;弃权7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议案9.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589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976%;
反对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
10810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同意82851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4%;反对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061%;弃权10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勤上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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