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公元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易建辉)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易建辉)

作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始终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易建辉,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2003年于湖南科技大学任教;2003~2007年6月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2011年历任中国通宇控股集

团财务总监、新大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2025年,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议案材料及相关介绍,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汇报、审议各项议案,同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与其他董事深入讨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是否连续两应出席会议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现场出席次数次数数出席次数数加会议

71600否0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511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5次工作会议。2025年2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2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6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信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工作会议。

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

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其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我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了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了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汇报,公司审计、财务等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人关注的相关问题予以积极回应,沟通顺畅有序,公司审计、内控等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并通过

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调研、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参与现场工作16天,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和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年度内,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公司的高度配合。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4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并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时与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或者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报告、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52025年,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过去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及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财务负责人未发生人员变动。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6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所有董事均系议案关联人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及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独立、勤勉、忠实的原则,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发表了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职业精神,坚守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履行各项责任义务。本人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与管理效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为:yijh@baidapm.com

独立董事:易建辉

2026年4月22日

7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