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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旭)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旭)

作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要求,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王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业大学教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浙江省第九届塑料工程学会理事长,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曾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于浙江省科技厅挂职,于仙居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

1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议案材料及相关介绍,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汇报、审议各项议案,同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与其他董事深入讨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是否连续两应出席会议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现场出席次数次数数出席次数数加会议

70700否1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33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1次工作会议。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恪守专业审慎原则,切实

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次工作会议。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广东)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2025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区域业务整合及全资子公司产线搬迁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委员会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成果、

审计计划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及时了解了内部审计工作动态及成效,提供了专业指导意见。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就公司的年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

3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听取了经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业务发展

情况、预算完成情况等汇报,相关负责人就本人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在会计师出具意见及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确保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年度及半年度网络远程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问题,提升公司透明度。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优势,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多元化渠道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实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动态进展,重点围绕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制度完善及落地成效、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维度开展深入问询与核查;密切关注

监管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勤勉尽责原则,累计投入现场工作时间

15天,符合监管规定的履职时长要求。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

4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并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时与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或者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5、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人员变动。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所有董事均系议案关联人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及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工作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本人联系方式为:wangxu@zjut.edu.cn

独立董事:王旭

2026年4月22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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