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要求,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1日(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截至2025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45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2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农林牧渔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本年未审计其他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超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
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
利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超先生、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公司上期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的职责,监督了解选聘过程进展情况,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