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履职过程中,始终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内部管理规范,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璐,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项目经理、华润国际招标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历任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北京
金诺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了解公司相关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列席参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或未出席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坚持会前审阅材料、会中深入问询、独立表决的原则,对公司各项重大议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1及公司相关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都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积累和专业知识储备,深刻把握公司“以推动业务有效发展为目标,全面、客观、长远考核和激励有效价值产出”这一绩效考核总体原则,牵头组织委员会工作的开展。2025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审核工作不仅限于程序的合规性,还关注薪酬结构的战略导向性、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性。公司薪酬方案能将固定薪酬、绩效、奖金激励部分相结合,有效配合公司的经营战略,促成组织目标的实现。
2025年度,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
极参与历次会议审议工作。会上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财务部门及审计会计师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年审审计计划进展、关键审
计事项及审计程序合规性等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推动内审部门实质性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协同推进财务监督、内控审查等工作。
2025年度,公司未涉及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会上就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非公开发行项目延期事项等进行事前审议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1、决策监督,保障股东权益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
极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于会前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和相关说明材料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阅,并就相关重大关键事项向管理层进行深入了解和询问,确保掌握充分信息。同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背景,独立地形成专业判断,认真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重视并采纳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通过本人的努力,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长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强化披露,提升信息透明度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积极督导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致力于维护公司规范运作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推动企业合规发展。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解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3、专业提升,增强履职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重视自身的专业能力建设,在2025年度持续加强学习,密切关注并研究新颁布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积极参加专业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对资本市场规则的认知和理解,并将所学新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升了个人专业履职能力,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五)多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2025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前述公司相关会议、与高层和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沟通交流、
参加各类履职培训专业课程等,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为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本人通过电话、会议、高层交流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重点围绕公司业务进展、财务管理、合规运营等核心环节,就公司
3经营情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定期报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
等关键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支持公司持续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经营质量。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及相关授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给予重点关注,审慎客观地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
1、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时就《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2025年一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合理性说明。
3、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2025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合理性说明。
4、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第
三季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合理性说明。
5、2025年11月13日,就《关于调剂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年12月23日,就《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分
4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查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独
立、专业、客观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此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了专业独立作用,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提供支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秉持诚信、勤勉和独立公正的原则,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化,为公司的健康、稳定、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杨璐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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