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霍中和先生、胡天晓先生、
朱彩飞先生、贾锐先生、王晓霞女士,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郭颖女士、姚振晔先生、邱洪生先生的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中姚振晔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霍中和先生、胡天晓先生、朱彩飞先生、贾锐先生、王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
颖女士、姚振晔先生、邱洪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