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品贤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39787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17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30378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67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9409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94%。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00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9412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98%。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关于总表决 33865 99.665 23060 0.0679 90470 0.2663
变更注 0 0%
情况 2587 9% 0 % 0 %册资本并修订
1.00 其中, 通过
<公司
中小股 8277 87.938 23060 2.4499 90470 9.6117
章程> 0 0%
东的表 147 3% 0 % 0 %的议决情况案》
提案 1.00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