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证券简称:仁东控股公告编号:2024-01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339863.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1267527.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702528111.1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70208039.04元。鉴于报告期末公司
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到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