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专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7.和财务报表附注五.25所述,仁东控股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借款逾期85314.09万元,较上期借款逾期86480.78万元,减少1166.69万元,偿债压力较大,持有的主要子公司股权因借款逾期被冻结,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仁东控股公司已筹划应对计划,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同时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解决存续债务问题。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二、监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对《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表示理解,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改善强调事项段提及的内容,控制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