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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东: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04 00:00 查看全文

*ST仁东 --%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11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议于2025年12月24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1)。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收到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临时提案函》,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截至临时提案函出具日,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其提案人资格符合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内,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6002-1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2.0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子议案数(16)

2.01《董事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股东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重大交易事项决策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非累积投票提案√

2.08《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非累积投票提案√

2.0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10《独立董事津贴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11《公司治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非累积投票提案√

2.1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1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15《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16《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提案1.00、2.01、2.02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22日9: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6002-1。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信函及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张亚涛

联系电话:020-85695668

电子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股票账号,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股。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6)

2.01《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股东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6《重大交易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2.07《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8《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10《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11《公司治理制度》√

2.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1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1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15《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16《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3.00《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2、股东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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