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
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对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仁东控股”,曾用名“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2024年5月24日,仁东控股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380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批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5年3月12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70355007股股票已全
1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仁东控股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
股本由559936650股增至1130291657股。
2025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重整计划》转增股份中的452555669股公司股票已由仁东控股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的证券账户。
财务投资人受让337555669股,限售期即将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该部分股票将于2026年3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股份登记及锁定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重整财务投资人受让股份情况如下:
过户股份数量占总股本重整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名称股份锁定情况
(股)的比例
广州广仁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0.88%广州广仁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400000003.54%
伙)广州广仁瑞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400000003.54%
伙)深圳市招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80000002.48%
伙)深圳市锦绣朝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80000002.48%
伙)自登记至指定证券
北京英清名康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55556691.38%账户之日起锁定
陆生生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140000001.24%12个月
陆生生数字经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
267125002.36%
24021*煜泰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
232875002.06%
24022*煜泰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精选十
560000004.95%
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严选
560000004.95%
九重风控策略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计33755566929.86%-
2三、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承承履承诺诺承诺开诺行承诺内容方类始时间期情型限况锁
重整本次重整的财务投资人承诺,在取得标的股份之日起12履定2025年12财务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行期3月18个
投资司股份,如持有标的股份依据证券监管规则存在其他锁定完承日月
人或限售要求,将依法依规作出并履行锁定或限售承诺。毕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337555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6%;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3月19日;
(三)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
持有限售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重整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名称限售数量数量(股)结情况
(股)
广州广仁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10000000广州广仁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4000000040000000
伙)广州广仁瑞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4000000040000000
伙)深圳市招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800000028000000
伙)深圳市锦绣朝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800000028000000否
伙)
北京英清名康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555566915555669
陆生生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1400000014000000
陆生生数字经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
2671250026712500
24021*煜泰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
2328750023287500
24022*煜泰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本次解除
持有限售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重整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名称限售数量数量(股)结情况
(股)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精选十
5600000056000000
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严选
5600000056000000
九重风控策略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计337555669337555669-
六、本次解除限售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股)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数量(股)数量(股)例例
一、限售流通
45255566940.04%-33755566911500000010.17%
股
二、无限售流
67773598859.96%337555669101529165789.83%
通股
三、股份总数1130291657100.00%-1130291657100.00%
七、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仁东控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
3、财务顾问对仁东控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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