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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东: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7 00:00 查看全文

*ST仁东 --%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9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诉讼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资料,内容涉及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股东出资纠纷。该案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实质系由民盛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石山(同时为民盛租赁有限公司持股30%的股东)单方主导所致。

后续,该案分别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驳回起诉。另外,王石山还以其个人名义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诉告民盛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法院认定民盛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临时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无效,仁东控股被列为该案第三人。上述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诉讼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司收到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裁定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第一项、第二项决议(即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民盛租赁向仁东控股申报债权及表决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相关事项的议案》)不成立,驳回王石山的其他诉讼请求。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二、进展情况2025年9月16日,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上诉人王石山因与被上诉人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仁东控股有关的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公司持有的民盛租赁有限公司70%股权在本次拍卖中被买受方杭州珈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拍出。公司与杭州珈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5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买受方杭州珈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民盛租赁有限公司70%股权的持有人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交割日后标的股权所有权利、收益、风险及义务全部转移至买受方,公司无需就该股权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2、本案系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王石山上诉,维持天津

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前期作出的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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