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博彦科技股票代码:002649编号:2024-00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实施结果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董事张杨先生、王丽娜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燕玉光先生、吴笛先生、李全有先生、王威女士(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472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占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比例(注)
张杨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11月10日12.01780000.0133%
2023年12月12日
王丽娜集中竞价交易12.81300000.0051%至12月15日
燕玉光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12月4日12.61350000.0060%
吴笛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12月18日12.62200000.0034%
李全有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12月11日12.60200000.0034%
1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比例(注)
王威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12月11日12.60300000.0051%
合计2130000.0363%
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本公告采用的总股本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150000.0536%2370000.0404%
张杨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362500.0402%1777500.0303%
无限售条件股份787500.0134%592500.0101%
合计持有股份1200000.0204%900000.0153%
王丽娜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153%675000.0115%
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051%225000.0038%
合计持有股份2200000.0375%1850000.0315%
燕玉光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650000.0281%1387500.0236%
无限售条件股份550000.0094%462500.0079%
合计持有股份839000.0143%559000.0095%
吴笛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629250.0107%429250.0073%
无限售条件股份209750.0036%129750.0022%
合计持有股份800000.0136%520000.0089%
李全有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102%400000.0068%
无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034%120000.0020%
合计持有股份1200000.0204%900000.0153%
王威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153%675000.0115%
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051%225000.0038%
注1: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对相
2关董事、高管的无限售条件股和高管锁定股按比例进行调整。
注2: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共计15.126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导致公司总股本及上表中部分高管的持股数量发生变动。
注3: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其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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