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由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审计并出具了中
审亚太审字(2025)000795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2025年度已消除前述审计报告中部分涉及事项的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