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证券简称:利君股份公告编号:2026-0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分管销售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业绩提成的参照公司《销售业绩激励方案》确定。公司除独立董事实行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具体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外,其他董事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业绩提成;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上述薪酬管理制度经2024年6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核算,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序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报酬总额(万元)
1何亚民董事长现任89.41
2何佳副董事长现任82.44
3林麟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69.64
4胡益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69.66
5刘忠安董事现任24.39
6邱红董事现任24.90
7胡宁独立董事现任7.00
8王伦刚独立董事现任7.00
9刘丽娜独立董事现任7.0010何斌跃副总经理现任638.30
11唐中伍副总经理离任74.74
合计----1094.47
说明:
(一)薪酬考核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非独立董事实际获得薪酬由基本
年薪、绩效年薪和补贴等构成;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业
绩提成奖励和补贴等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和部门年度工作指标挂钩考核后按内部考核周期发放。其中,绩效年薪中与部门指标挂钩的部分,根据当期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后按季度预发,年度汇算;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挂钩的部分,根据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于年末考核后一次性发放;业绩提成奖励结合订单等指标完成情况按公司内部考核周期予以计发。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额度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考核。
(二)具体发放情况
1、2025年,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年薪制计发的非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包括现任董事长何亚民、副董事长何佳、董事兼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2、2025年,依据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按具体任职岗位计发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共2人,包括现任非独立董事刘忠安、非独立董事邱红;
3、2025年,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销售业绩激励方案》按
年薪制计发,且存在业绩提成、项目提成、特殊奖励、补助补贴的高级管理人员共2人,包括现任分管销售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何斌跃和离任副总经理唐中伍;
2025年,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粉磨业务订单完成情况,为激励管理团队更好地
完成经营目标任务,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挂钩的相关订单绩效考核较上年略有增长。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内部薪
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按月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
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依据薪酬标准计发。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具体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实
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依据薪酬标准计发;总经理、分管市场、技术和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成果、技术成果及经营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完成情况给予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
(四)薪酬构成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公司董事兼任高管薪酬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价值、责任与能力等级、市
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以不超过绩效薪酬标准的50%每月预发,
年末公司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汇算多退少补。
3、为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长期激励,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使公司利
益与管理层个人利益趋同,专项激励总经理、分管市场、技术和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成果、技术成果及经营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业务完成情况给予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
4、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
计划等方式,对包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上述绩效薪酬、经营业绩提成等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