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87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9.76亿元。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5家。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
1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签订的相关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2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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