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22层1.2.3区首席合伙人蒙高原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113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12人
师
业务收入总额10170.32万元
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10128.27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285.50万元客户家数3家
审计收费总额206.3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含 A、B 股)审计 涉及主要行业 汽车制造业情况金属制品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对重庆康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重庆康华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重庆康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重庆康华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
(二)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多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重庆康华关于公司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提出专业的建议。
(三)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线上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重庆康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