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扬子新材: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敦促函的回复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652证券简称:扬子新材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敦促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独立董事孟鸿志先生、武长海先生、钱志强先生递交的《关于对公司原股东胡卫林资金占用事项进展情况的敦促函》。独立董事对公司目前存在的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始终保持关注,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现对敦促函所关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说明胡卫林占用资金的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还款时间、还款金

额、还款方式及尚未偿还金额。

回复:公司2020年在自查中发现股东胡卫林存在通过向公司重要供应商超

额支付预付款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在发现资金占用情况以后,公司一直在积极推动该事项的解决。截至2020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30439.43万元,2021-2023年度累计偿还占用资金27056.23万元,期间发生

利息1500.0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4883.22万元。

具体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还款时间期初金额还款金额还款方式利息期末金额

2021年度30439.436062.59货币资金494.1024870.94

资产置换

15000.00

(1)

2022年度24870.94货币资金786.045673.33

4188.06

(2)

795.58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2023年度5673.331010.00219.894883.22

(3)

合计27056.23--1500.03--

1(1)2022年3月,公司与中民居家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居家”)、胡卫林共同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以中民居家持有的中民护培(武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公司持有的对胡卫林关联方的债权15000万元,以解决胡卫林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积极协同推进胡卫林实际控制的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的政府收储工作2022年10月,公司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4188.06万元(上述土地收储款直接用于归还公司中信银行贷款)。

(3)为彻底解决资金占用事项,2023年3月,公司与胡卫林、苏州汇丰圆

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德峰国际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了剩余占用资金的具体还款计划及还款来源。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同月,胡卫林已根据上述债务清偿协议按期偿还1010万元。

二、请说明剩余未偿还占用资金的解决方式和预计解决时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胡卫林资金占用余额为4883.22万元。目前占款剩余金额已有明确还款来源,一是在《债务清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根据胡卫林与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联合”)达成的和解协议,俄联合所欠胡卫林的债务将专项用于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及金额3007.87万元,由于俄罗斯受到国际制裁,叠加国内严格的外汇管制,公司正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力争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二是胡卫林持有的公司500万股股票已质押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因胡卫林个人原因,该部分股票已被司法冻结,针对该情况,为保证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已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并将积极按照司法程序推进此事项的进展,力争于2024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若以上还款来源不能覆盖其资金占用金额,

公司将采取司法手段继续向其追缴。

三、请说明提起诉讼的进展情况

2鉴于胡卫林还款进度低于预期且前期质押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的500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目前处于立案审查阶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目前,公司与胡卫林方面正加紧推进资金占用事项的清偿工作,确保该

事项能尽快得到落实和解决,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公司将持续关注胡卫林占用资金的还款进展及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独立董事长期以来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原股东胡卫林资金占用事项进展情况的敦促函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