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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2证券简称:扬子新材公告编号:2024-00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扬子新材股票代码002652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丁富君李烨办公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

传真0512-680739990512-68073999

电话0512-683272010512-68327201

电子信箱 dingfujun@yzjnm.com liye@yzjnm.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有机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应用于多个终端产业,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厂房、医疗场所、大型场馆等建筑项目建设、装饰以及家电行业产品的外观部件等。根据应用场景需求的不同,有机涂层板按照功能可分为高洁净板、抗静电板、高韧耐污板、抗菌板等。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3 金属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属于“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从产业链来看,公司所处行业

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上游为钢铁行业,下游主要为建筑、家电、汽车、家具等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中游,公司受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影响较大。

从上游钢铁行业的情况来看,2023年是钢铁行业极具挑战的一年,由于供给强于需求、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钢铁行业运行呈现“需求减弱、价格下降、成本高企、利润下滑”的态势,行业盈利水平持续低位。2024年,从外部环境看,不确定性持续上升,世界经济仍面临高通胀、增长动力不足的风险;从国内形势看,经济回升向好,为钢铁稳增长注入新动力。随着国家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将继续为钢铁行业提供发展空间,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将为钢铁行业稳增长注入新动力。

从下游行业应用来看,有机涂层板作为一种融合了金属基材与有机涂层优点的复合材料,其独特性能使其在建筑、家电、汽车等多个领域获得广泛应用。这种板材不仅继承了金属的强度,还兼具了有机涂层的耐腐蚀性、美观性等诸多特性,为现代工业生产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材料选择。

在建筑领域,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对绿色建筑的需求增加,有机涂层板作为一种环保、耐用的建筑材料,得到了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外墙保温、屋顶防水等方面,有机涂层板凭借其优异的性能,逐渐成为建筑行业的首选材料。随着智能家居的普及,有机涂层板在家电领域的应用也逐渐拓展,如智能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的外壳材料,以及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中的导电材料等。

汽车行业作为有机涂层板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对有机涂层板的需求也在持续增长。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耐腐蚀、环保等性能的要求较高,而有机涂层板正好满足这些需求。随着自动驾驶、智能网联等技术的发展,汽车行业对涂层材料的功能性要求也越来越高,有机涂层板通过不断创新研发,提升产品性能,满足汽车行业的发展需求。

随着建筑、汽车、家电等传统行业的持续发展,有机涂层板在这些领域的应用需求不断攀升,为市场提供了稳定的增长动力。新能源、环保、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的崛起也为有机涂层板市场带来了新的增长点。这些领域的不断拓展将进一步推动有机涂层板市场的快速发展。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市场提供各种规格的有机涂层板,在建材、建筑装饰(医疗、半导体、新能源)等诸多领域享有较高品牌美誉度。公司通过执行差异化产品策略,在特定细分市场生产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同时基于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技术、具有持续开发新产品并批量生产、稳定供应多个品种功能型有机涂层板的能力。

(4)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3年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方面稳健经营新材料业务,严格把控产品品质;

另一方面,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公司风险,为公司后续实现更好地发展扫清障碍;努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合规治理能力,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3460.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9%,基本完成了全年预定目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3.3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50.85万元,较上年减亏932.7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6.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03%,公司销售回款良好,主营业务现金流保持平稳;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935.6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4.0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本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比上年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末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565622105.34599180301.48599297945.44-5.62%748811658.72748964396.4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259356213.62227416596.00227422668.0414.04%264715829.78264719804.96净资产本年比

2022年上年增2021年

2023年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434600702.36483903049.32483903049.32-10.19%656664778.91656664778.91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31933545.58-36213154.93-36211058.07不适用-55980852.72-55976877.54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37508535.62-46837638.76-46835541.90不适用-56491709.42-56487734.24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

--

生的现金流34769859.9721327132.3221327132.3263.03%

194832749.53194832749.53

量净额基本每股收

0.06-0.07-0.07不适用-0.11-0.11益(元/股)稀释每股收

0.06-0.07-0.07不适用-0.11-0.11益(元/股)加权平均净

13.12%-13.87%-13.86%26.98%-19.13%-19.13%

资产收益率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03920240.20121614609.54108182310.8010088354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110167.07-6929083.97-3837824.3448810620.96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6762660.84-8127428.86-3882832.15-18735613.77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253326.6834036607.09-19438957.3516918883.55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年度报告报告期末年度报告披露日前报告期末披露日前表决权恢一个月末表决权恢普通股股22721一个月末22149复的优先00复的优先股股东总东总数普通股股股股东总数东总数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数量股份状数量态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境内非国

合伙企业30.00%153600000.000不适用0有法人

(有限合伙)昆山市创

业投资有国有法人3.89%19895733.000不适用0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国有法人1.11%5705847.000不适用0公司境内自然

胡卫林0.98%5000000.000冻结5000000.00人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国有法人0.79%4023005.000不适用0公司上海紫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紫

其他0.76%3897400.000不适用0杰宏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然

代学荣0.73%3756000.000不适用0人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国有法人0.68%3493902.000不适用0公司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国有法人0.63%3208700.000不适用0有限公司境内自然

吴波0.53%2688800.000不适用0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公司未知上述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的说明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公司股东吴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46360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情况说明(如有)225200股,合计持有2688800股。

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积极督促股东胡卫林归还占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5673.33万元。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带领下,公司管理层多措并举解决胡卫林占款101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款余额为4883.2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追缴占款举措如下:

2023年3月,公司与胡卫林、汇丰圆、德峰国际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了剩余占用资金的具体还款计划及

还款来源:约定于2023年4月25日前,以现金或债权抵偿等方式偿付1010万元;于2023年11月6日前,偿付现金

2000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付剩余全部占款金额的本金和利息。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胡卫林已根据上述债务清偿协议按期偿还

1010万元。

2023年12月,根据胡卫林与相关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专项用于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款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但鉴于整体还款进度低于预期且胡卫林前期质押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有限的500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

5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积极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事项

2023年1月11日,公司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再次发布意向转让公告,拟转让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

意向价格为人民币1010万元,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仍无潜在意向方与公司接洽。

2023年4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民居家签订俄联合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方中民未来为了帮助与扶持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指定其全资子公司中民居家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1010万元(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让公司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公司已于2023年3月收到股权转让

款1010万元。中民居家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毕后,若审计发现2022年俄联合净资产的51%超出1010万元,超出部分归扬子新材所有;若中民居家与第三方达成关于俄联合51%股权再转让,将交易额高出1010万元部分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扬子新材。

2023年8月,公司收到中民居家与苏州京莫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京莫绅通过向

中民居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民居家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交易价格为7290万元。京莫绅同意成为俄联合股东后,由双方本着公正、高效的原则共同确认审计机构对俄联合资产状况进行审计,若经审计2022年俄联合51%净资产高于

7290万元人民币的,京莫绅同意将超出7290万元的部分于俄联合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民居家支付完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中民居家暂扣的300万元交易相关税费外,公司已收到俄联合股权转让款5700万元,尚有1290万未收到。

3、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滨南股份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终止上述股权合作事项。公司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期间,曾为控股的滨南股份及其子公司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在原有李鹏(滨南股份实际控制人)和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反担保的基础上,2022年12月又追加滨南股份为公司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

517.07万元。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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