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证券简称:扬子新材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年9月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22层1.2.3区首席合伙人蒙高原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116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人
业务收入总额10915.11万元
2025年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8249.82万元(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1079.83万元客户家数5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53万元(含A、B股)审计 医药制造、房地产开发、汽车配件、
情况涉及主要行业环保、金属制品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重庆康华已按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700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康华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洪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重庆康华执业,谢洪奇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从业经历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欣红,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9月开始在康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1家。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邓显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至今在重庆康华工作,有2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审计项目的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除谢洪奇先生因金
圆股份2024年度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不存在其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重庆康华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有所下降。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变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重庆康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重庆康华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重庆康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