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海思
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思科”)2025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思科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974510 股,发行价格为 59.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5256658.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41932.6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21472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7月17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751)。公司与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231214726.09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单位:人民币元
序完成募集后拟投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号入募集资金金额
1新药研发项目965256700.00965256700.00951214726.09
2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00.00280000000.00280000000.00
合计1245256700.001245256700.001231214726.09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情况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1、关于 HSK31679、HSK39297项目:经持续跟踪项目研发进展及行业审评政策,上述项目具备突出的技术创新性与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已获得突破性疗法认定,受临床试验方案调整、患者入组周期等客观因素影响,研发实施安排相应优化,追加投入可保障临床试验有序开展,助力产品尽早推进上市工作。综合评估项目技术优势、政策红利与行业发展空间,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最大化释放项目研发价值,公司拟加大对上述优质项目的研发投入,优化募集资金投向,集中资源重点布局该类高潜力、高收益的核心研发项目,持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2、关于 HSK31858项目:随着本项目临床试验稳步推进,公司结合试验实
际开展情况,对临床试验方案、受试者筛选及入组流程进行持续优化。通过精细化管控试验实施环节、优化整体研发方案、合理压降入组及试验配套成本,项目整体研发投入较前期测算规模有所下降,项目研发性价比与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后续公司将持续严控项目研发成本、稳步推进临床试验进度,保障项目高效、有序开展。
(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使用调整后拟使用项目名称研究内容临床阶段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
代谢功能障碍相关的 Ⅱ期临床 1242.04 2442.04HSK31679
脂肪性肝炎Ⅲ期临床25634.9425634.94非囊性纤维化支气管
Ⅲ期临床11857.0911857.09
HSK31858 扩张
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Ⅱ期临床5550.932850.93
2调整前拟使用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研究内容临床阶段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
气道黏液高分泌Ⅲ期临床7468.147468.14
上市注册及Ⅳ
HSK3486 全身麻醉诱导 21592.24 21592.24期
Ⅱ期临床1461.262961.26
IgA肾病
HSK39297 Ⅲ期临床 11038.25 11038.25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
Ⅲ期临床3918.723918.72白尿症
Ⅱ期临床534.88534.88骨科镇痛
HSK21542 Ⅲ期临床 2613.57 2613.57
术后恶心呕吐Ⅲ期临床1210.511210.51
HL231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Ⅲ期临床 2403.10 2403.10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
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3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子权邵才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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