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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3 00:00 查看全文

海思科 --%

证券代码:002653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5-07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产城第五条公司住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17

一体示范园区 A-04-04;邮政编码:856000 号;邮政编码:856000。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第一百〇一条公司董事会设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1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9名董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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