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5-12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本次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5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
19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554%。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 年 8月 16 日至 2024 年 8月 25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
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
2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6、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
9月19日,上市日为2024年10月11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3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锁: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1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
2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024年营业收入人民币
37.21亿元;
(2)2024年度,申报并获得
受理的药物 IND 申请为 13 个
(详见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1月22日、1月3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日、2月1日、3月28日、5
(1)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月16日、5月29日、7月15
3
(2)临床前项目:2024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物IND 日、9 月 24 日、11 月 7 日、申请不少于3个。11月19日、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24-004、005、009、015、
016、028、057、060、068、
099、104、108、119的公告);
综上所述,以上两项均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个人层面系数激励对象为6名核心业务技
4优秀术骨干人员,考核结果为优
100%良好秀,解锁比例为100%。
合格70%
不合格0%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0000股。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由14.10元/股调整为13.95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
(二)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0000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0.1554%。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已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锁本次未能解剩余未解除获授的限制职务的限制性股的限制性股锁的限制性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票数量票数量股票数量性股票数量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58000000174000004060000
(6人)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增加减少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63841981257.010174000063667981256.85
高管锁定股63261981256.490063261981256.49
股权激励限售股58000000.520174000040600000.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149815842.991740000048323815843.15
三、总股本1119917970100.00174000017400001119917970100.00
注:“本次变动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的股本结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6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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