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6-10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一)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以及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
1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以及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上述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20号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2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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