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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24)第060009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1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汉口路99号9楼邮编:200002

电话:021-63391088传真:021-63391116

电子邮箱:valuer@yinxincpv.com

目录

声明....................................................1

摘要....................................................2

正文....................................................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4

二、评估目的................................................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

四、价值类型................................................9

五、评估基准日..............................................10

六、评估依据...............................................10

七、评估方法...............................................1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6

九、评估假设...............................................18

十、评估结论...............................................1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1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3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3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24

附件................................................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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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valuer@yinxincpv.com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

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

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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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valuer@yinxincpv.com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24)第060009号摘要

一、项目名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二、委托人: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评估单位: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

四、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评估目的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

五、评估目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为

此需对所涉及的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供价值参考。

六、经济行为:股权收购

七、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八、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九、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十、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十一、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十二、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093.16万元(大写:壹仟零玖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较审计后的股东权益账面值1093.20万元,评估减值0.04万元,减值率0.0043%。

十三、评估报告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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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

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四、特别事项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未完全实缴,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认缴比例(%)实缴比例(%)

(万元)(万元)

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1500.0064.00500.0051.61上海豪晨咨询管理合伙企

243.7510.40--

业(有限合伙)上海豪之晨咨询管理合伙

131.255.60--

企业(有限合伙)义乌韦豪鋆轩一期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125.005.33125.0012.90

合伙)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

31.251.3331.253.23

限公司上海镒鋆銮芯私募投资基

156.256.67156.2516.13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豪诚咨询管理合伙企

156.256.67156.2516.13

业(有限合伙)

合计2343.75100.00968.75100.00

本次评估未考虑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未完全实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人关注。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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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评报字(2024)第060009号正文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方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达电声”)

注册号/

91370700727553239B 名称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类型法定代表人傅爱善

市)

注册资本36570.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1年04月10日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营业期限自2001年04月10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研发、生产、销售声学元器件,半导体类微机电产品,高精度电子产品模具,电子产品自动化生产设备,与手机、汽车、电脑相关的电声组件或其他衍生产品,与以上技术、产品相关的解决方案和服务、进出口业务(不经营范围含分销)。音响、电子烟、汽车中控、仪表盘、后视镜等相关消费类电子、声学产品的研发、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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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评估单位

1、被评估单位概况

被评估单位名称: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豪晨”)

注册号/

91330782MAC4D2MT6G 名称 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惠宇

注册资本2343.7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戚继光路648号厂房住所

二3楼中部(自主申报)营业期限自2022年12月15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经营范围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被评估单位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份,初始注册资本1875.00万元,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比例实缴出资额(万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比例(%)

(%)元)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

1500.0080.00500.00100.00

公司上海豪晨咨询管理合

243.7513.00--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豪之晨咨询管理

131.257.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875.00100.00500.00100.00

注:实缴比例=股东的实缴出资金额/全体股东的实缴出资金额,下同。

2023年5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2343.75万元并签订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后股

权结构如下:

认缴比例实缴出资额(万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比例(%)

(%)元)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

1500.0064.00500.0051.61

公司上海豪晨咨询管理合

243.7510.40--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豪之晨咨询管理

131.255.6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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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比例实缴出资额(万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比例(%)

(%)元)义乌韦豪鋆轩一期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125.005.33125.0012.90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

31.251.3331.253.23

理有限公司上海镒鋆銮芯私募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156.256.67156.2516.13

合伙)上海豪诚咨询管理合

156.256.67156.2516.1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2343.75100.00968.75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被评估单位财务资料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848869.16

负债2916837.92

股东权益合计10932031.24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899686.60

减:营业成本812897.31

减:税金及附加7430.23

减:销售费用1962671.92

减:管理费用3938270.53

减:研发费用3229073.35

减:财务费用-36531.27

加:其他收益-

加:投资收益-

加:信用减值损失-53843.29

加: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利润-9067968.76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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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表年度2023年利润总额-9067968.76

所得税-

净利润-9067968.76上表财务数据摘自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518Z0410 号”《审计报告》。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增值税税率13%、9%、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企业所得税税率25%。

4、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状况概述

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技术方面的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及生产运营中心位于浙江义乌,在江苏无锡及深圳有研发和销售中心。公司成立之初,以电子雾化器产品及方案作为主要产品,并逐步向集成电路芯片等方面横向发展,成为一家包含半导体产品方案、应用、及芯片设计等综合性半导体公司。

(三)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评估目的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

二、评估目的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所涉及的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具体为: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8903738.23元

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4945130.93元

其中:固定资产账面金额:1030322.05元

使用权资产账面金额:2061134.78元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金额:147807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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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375600.00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13848869.16元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2162225.06元

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754612.86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2916837.92元

股东权益账面金额:10932031.24元上述资产、负债摘自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518Z0410 号”《审计报告》。

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的账面记录情况如下:

(一)被评估单位主要实物资产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账面金额(元)数量现状、特点

为双通道电子烟咪头自动测试分选机、风冷模块冷(热)水

机器设备908357.1014项机组等,均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121964.9526项为电脑、投影仪等,均正常使用。

合计1030322.0540项

2、其他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资产类别项/类数账面金额(元)现状、特点

存货 2 类 948237.95 主要为贴片 LED、咪头开关等原材料和 PCBA等产成品。

(二)使用权资产情况:

序租赁面积原始发生额账面价值名称取得日期号(㎡)(元)(元)

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万科云城2023-01-01

1四期(集中商业项目)万科里大厦至2025-01-260539685.42280636.38

A座 1401 号 31

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万科云城2023-04-24

2四期(集中商业项目)万科里大厦至2025-01-148265625.72156960.62

A座 1402 号 31

2023-05-04

义乌市稠江街道戚继光路648号

3至2026-05-2197.782087405.701623537.78

厂房二3楼中部

03

合计2892716.842061134.78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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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四期(集中商业项目)万科里大厦 A 座 1401 号、1402 号,系从深圳尚北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所得。其中: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万科云城四期(集中商业项目)万科里大厦 A 座 1401 号租赁面积为 26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31日,在此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免租金,2023年2月1日至

2024年1月31日租金为24804.00元/月(含税),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

31日租金为26292.24元/月(含税);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万科云城四期(集中商业

项目)万科里大厦 A 座 1402 号租赁面积为 148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2025年1月31日,在此期间,租金为14119.20元/月(含税)。

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生产厂房位于义乌市稠江街道戚继光路648号厂房二3楼中部,系从义乌市金梧桐投资管理公司有限公司租赁所得,租赁面积为2197.7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租金为65933.40元/月(含税)。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12月修订)》,对租赁费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亦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费用化的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2项费用化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注册序号商标国际分类专用权期限号

17147489492023-11-28至2033-11-27

27147488592023-12-14至2033-12-13

除上述情况外,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产权清晰,无担保、抵押、质押、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9-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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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一)根据评估目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

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

(二)选择月末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

债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主席令第4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主席令第1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主席令第4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2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

714号);

6《、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3月23日财税[2016]36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1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9、《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10、《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令第76号);

1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主席令第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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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

告2023年第7号);

14、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5、《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6、《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17、《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中评协〔2010〕121号);

18、《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三)产权依据

1、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2、被评估单位工商资料;

4、固定资产购置合同、发票等;

5、商标证书;

6、与评估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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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有关产权资料。

(四)取价依据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518Z0410 号”

《审计报告》;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3、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评估基准日存贷款利率;

4、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5、iFinD 金融终端数据;

6、评估基准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资料;

7、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会

计资料;

8、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评估明细申报表;

9、经实地盘点核实后填写的委估资产清单;

10、评估人员收集的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

1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申报明细表》;

1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进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时的市场状况及在评估过程中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关数-12-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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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根据我们对被评估单位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的了解,企业在未来时期里具有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性,以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或上市公司可比案例,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在比较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最终确认评估值。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估值得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各项资产评估方法简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主要为银行存款,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审定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对于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通过审核债务人名称、金额、发生日期及相关凭证,对其中大额款项进行函证及必要的替代程序、客户期后回款情况验证其真实性,确定债权的存在性、真实性和会计记录的准确性,本次评估以核实审定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预付账款,估计其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益的价值确定评估值,本次评估以核实审定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存货的评估

包括原材料及产成品。

*原材料:由于被评估单位原材料均为近期购入,周转正常,账面单价与其现行市场价格未发生显著变化,账面原值能反映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原材料本次评估按清查后账面值确认。

*产成品:在核查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凭证的基础上,对产成品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清查核实,由于被评估单位在经营活动中销售费用过高,销售收入难以反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利润,故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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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主要系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以核实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固定资产的评估

主要是设备类资产。设备按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设备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6、使用权资产的评估

使用权资产为企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被评估单位所有租赁确认的资产。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凭证,以核实审定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7、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是商标。评估人员对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查阅了有关文件、收集了商标证书,对企业的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商标对企业收益的贡献情况。经了解,商标仅作为企业的标识,并未给企业的经营带来超额收益,且企业注册商标的取得费用及后续的维护支出可以归集,故本次评估按照取得注册商标的重置成本确定评估值。

8、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公司租赁厂房及办公室的装修改造费用等。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各项待摊费用评估基准日对应事项尚存的经济权利或费用实物载体的现状,获取了企业提供的相关费用清单和有关合同文件,并且核实了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文件从而确定其存在的真实性,账面值确认无误,按照核实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9、其他非流动资产

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评估人员获取了企业提供的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从而确定其存在的真实性,账面值确认无误,按照核实审定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10、负债的评估

负债按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进行评估。

(三)收益法介绍

1、收益法模型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14-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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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的股权价值没有考虑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也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

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资产价值构成。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

有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其中:营业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营业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现值

2、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及行业特点,原则上预测到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的年度,考虑企业经营情况,明确的预测期确定为2024年1月-2032年12月。

3、收益期限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运行稳定,持续经营,无特殊情况表明企业难以持续经营,而且通过正常的维护、更新,设备及生产设施状况能持续发挥效用,收益期按永续确定,即收益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经营年期。

4、净现金流量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净现金流,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净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税后付息债务利息

5、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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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CC = × ???? + × (1 ? t) ×???? + ?? ?? + ?? ??

式中:WACC 为加权平均总投资回报率;

E 为权益资本;

D 为付息债权资本;

Ke 为权益资本期望回报率;

Kd 为债权资本回报率;

T 为标的资产所得税率。

股权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

???? = ???? + ?? × ERP+ ????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利率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

6、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值。

7、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包括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和评估预测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第一类资产(负债)不产生利润,第二类资产(负债)虽然产生利润但在收益预测中未加以考虑。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值。

8、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选派资产评估人员,组成评估项目小组,具体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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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评估报告使用者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和评估范

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包括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对不动产和其他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

(五)确定评估方法并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调查了解,确定适当的评估方法,同时收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市场资料及信息,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

(六)财务经营状况分析及盈利预测的复核

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商业模式、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分析被评估单位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根据被评估单位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七)评定估算及内部复核

整理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收集到的市场资料及信息,在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按评估准则的要求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17-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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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人及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各方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引导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合理理解和使用资产评估结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人。

九、评估假设

(一)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

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

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经营。

(二)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

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三)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1、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

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

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3、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房地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

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18-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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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测假设

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建立在如下假设前提的基础上:

1、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

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其收益可以预测;

2、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或一般市场参与者)的管理水平

继续经营,不考虑该等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3、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的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

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公司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日31日,本次评估的年度以会计年度为准;

6、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在每个收益期的期中产生;

7、被评估单位目前享受《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的政策,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永续期假设采用《财税[2015]119号》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8、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限制性假设

1、本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

资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本评估报告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

察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9-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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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为1093.16万元(大写:壹仟零玖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较审计后的股东权益账面值1093.20万元,评估减值0.04万元,减值率0.004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流动资产890.37890.37

2非流动资产494.51494.47-0.04-0.01

3其中:固定资产净额103.03102.63-0.40-0.39

4无形资产净额-0.360.36

5使用权资产206.11206.11

6长期待摊费用147.81147.81

7其他非流动资产37.5637.56

8资产总计1384.881384.84-0.04

9流动负债216.22216.22

10非流动负债75.4675.46

11负债总计291.68291.68

12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093.201093.16-0.04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2、收益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3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万元整),较股东权益账面值1093.20万元,评估增值266.80万元,增值率

24.41%。

3、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1093.16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360.00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66.84万元,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基础差异率

19.62%。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最终取值,理由如下:收益法评估是以

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能力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虽然以整体资产的运营能力和运营潜力为基础,但是被评估单位目前还处于初创期,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产品尚未大规模量产,下游客户订单签署尚不稳定,未来收入的金额和可持续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资产基础法体现基准日各项资产负债的加总,基本能够体现公司长期以来形成的各类资产的基础价值。故资产基础法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现阶段的股东全-20-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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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093.16万元(大写:壹仟零玖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较审计后的股东权益账面值1093.20万元,评估减值0.04万元,减值率0.0043%。

(二)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评估增减值的原因分析: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账面值为103.03万元,评估值为102.62万元,评估减值0.41万元,减值率0.40%。

评估减值原因为部分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购置价格略有下降。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0.00万元,评估值为0.36万元,评估增值0.36万元。

评估增值原因为考虑了已费用化的商标。

(三)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评估报告中描述的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

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

可抗力的影响;

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本报告评估结论是由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确认;本报告以被

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为前提,本评估公司未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或所牵涉的责任进行

独立审查,亦不会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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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valuer@yinxincpv.com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但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三)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未

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评估未考虑少数股权、控股权及流通性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由于评估目的实现日与评估基准日不同,企业所有者权益在此期间会发生变化,从而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我们建议报告使用者以不同的时点上的企业所有者权益与基准日的差额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六)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

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七)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未完全实缴,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万

股东名称认缴比例(%)实缴比例(%)

元)元)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

1500.0064.00500.0051.61

公司上海豪晨咨询管理合

243.7510.40--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豪之晨咨询管理

131.255.6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韦豪鋆轩一期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125.005.33125.0012.90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

31.251.3331.253.23

理有限公司上海镒鋆銮芯私募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156.256.67156.2516.13

合伙)上海豪诚咨询管理合

156.256.67156.2516.1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2343.75100.00968.75100.00

本次评估未考虑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未完全实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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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签字评估师提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关注以上特别事项说明及期后重大事项对评估结论以及本次经济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1、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有效期限内使用。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本报告是关于价值方面的专业意见,尽管我们对评估范围内有关资产的权属及

财务状况进行了披露,但评估师并不具备对该等法律及财务事项表达意见的能力,也没有相应的资格。因此,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认为这些法律及财务事项对实现经济行为较为重要,应当聘请律师或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提供相应服务。

(二)限制说明

1、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2、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的同意,评估报

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3、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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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于涵

资产评估师:周渝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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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518Z0410 号)

《审计报告》;

3、被评估单位商标证书;

4、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承诺函(原件);

5、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原件);

6、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7、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8、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10、资产评估明细表。

-25-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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