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公告编号:2026-03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2026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统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填报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基本情况自查表》;
3、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公告编号:2026-035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计6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发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即在自查期间,关联方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了公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持
有的公司1900万股股份,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
2、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6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中2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经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系个人因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或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3、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计54名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中2名激励对象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该等人员买卖公司股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公告编号:2026-035票系因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或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行权及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行
权或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及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
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