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致: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在此同意,贵公司可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并向公众披露。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系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由贵公司董事长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为召开本次股东会,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7日公告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贵公司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会议
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方式、
关于股东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说明及公司通信地址、联系人、
电话等事项,同时贵公司董事会还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相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持有公司278480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65%)出具的《关于增加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出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2026年4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00在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提供便利,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当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5534261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89%;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文件,上述人员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除贵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其他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为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贵公司同意的相关人员。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214426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0%。
前述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合计346名,代表股份
767852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739%。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中的所有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时根据有关规定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同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的统计数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3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10、11、13、14、15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0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2%;反对4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3%;
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78%;反对4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0%;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76300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1%;反对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
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73%;反对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
3、《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297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3%;反对4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6%;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38%;反对470400股,占出
4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36%;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29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1%;反对4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9%;
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29%;反对4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3%;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29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7%;反对4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5%;
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59%;反对4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2%;弃权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9%。
6、《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29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9%;反对4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2%;
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6100股,占出
5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57%;反对4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2%;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7629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4%;反对4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0%;
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06%;反对4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3%;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1%。
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92%;反对4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3%;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92%;反对4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9、《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9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21%;反对4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1%;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6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权股份总数的0.078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06%;反对4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9%;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298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
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3%;反对4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29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9%;反对4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7%;
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57%;反对4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1%;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
1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298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7%;反对4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2%;
7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2%;反对4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8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3%。
根据上述股东会表决结果,杜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9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56%;反对4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86%;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43%;反对4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4%;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3%。
14、《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9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52%;反对4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6%;
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38%;反对4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2%;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8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1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9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92%;反对4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2%;
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09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80%;反对4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8%;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9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签署页)负责人:_____________焦彦龙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韦微
_____________刘欣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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