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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雪迪龙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0 00:00 查看全文

雪迪龙 --%

证券代码:002658证券简称:雪迪龙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7337.970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4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7037.266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07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5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00.7049万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共计36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90.880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6%。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远程

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179.66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0%;

反对146.60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6%;

弃权11.70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32.57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012%;

反对146.60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055%;

弃权11.70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3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177.39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9%;

反对148.07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6%;

2弃权12.50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30.30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205%;

反对148.07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816%;

弃权12.50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79%。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177.49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2%;

反对148.27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1%;

弃权12.20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30.40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61%;

反对148.27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328%;

弃权12.20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12%。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177.35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8%;

反对148.20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9%;

3弃权12.41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30.26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102%;

反对148.20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149%;

弃权12.41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9%。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177.52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3%;

反对147.92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2%;

弃权12.52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30.43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37%;

反对147.92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432%;

弃权12.52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3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176.86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5%;

反对148.05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5%;

4弃权13.05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9.77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849%;

反对148.05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765%;

弃权13.05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86%。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177.74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9%;

反对147.16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

弃权13.06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30.65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00%;

反对147.16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488%;

弃权13.06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12%。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7246.51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

5反对81.95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195%;

弃权9.50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99.4289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036%;

反对81.952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60%;

弃权9.5000万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04%。

上述议案均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6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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