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公告编号:2025-03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
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欣女士因行程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楚长征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7453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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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8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5人,代表股份134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35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
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5人,代表股份134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9%。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5%;
反对4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3%;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533%;反对4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876%;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1%。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8%;
反对4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0%;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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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903%;反对4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06%;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1%。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3%;
反对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1%;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718%;反对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913%;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1%;
反对4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497%;反对4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654%;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50%。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1%;
反对4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571%;反对4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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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543%;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3%;
反对4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0%;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718%;反对4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024%;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8%。
7、逐项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张欣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张欣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6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1%;
反对6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87%;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000%;反对6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521%;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9%。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7.02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傅亮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6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27%;
反对6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5%;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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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666%;反对6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40%;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4%。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7.03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余冠敏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6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22%;
反对6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6%;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481%;反对6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040%;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9%。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7.04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顾永德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676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2%;
反对6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66%;反对6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855%;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9%。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7.05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楚长征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8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4%;
反对6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1%;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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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481%;反对6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040%;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9%。
7.06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8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1%;
反对6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9%;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444%;反对6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262%;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4%。
7.0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71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96%;
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2%;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999%;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522%;弃权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9%。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5%;
反对4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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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646%;反对4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987%;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6%;
反对4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053%;反对4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579%;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8%。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88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3%;
反对6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9%;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479%;反对6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783%;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9%。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7%;
反对4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3%;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公告编号:2025-035
同意8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127%;反对4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320%;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3%。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6%;
反对4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弃权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720%;反对4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653%;弃权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27%。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0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1%;
反对4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5%;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794%;反对4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801%;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5%。
1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8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
反对6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6%;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公告编号:2025-035
同意7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699%;反对6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451%;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50%。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曦、周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
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