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证券简称:峰璟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彭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非独立董事:李璟瑜先生(董事长)、陈双印先生、鲍丽娜女士、温婷婷
女士、王立华女士
2、职工代表董事:彭海波先生
3、独立董事:魏紫女士、胡斌先生、郭庆先生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委员:魏紫女士(主任委员)、胡斌先生、郭庆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斌先生(主任委员)、魏紫女士、郭庆先生
以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魏紫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李璟瑜先生
2、副总经理:鲍丽娜女士、温婷婷女士、李霞女士
3、董事会秘书:鲍丽娜女士
4、财务负责人:温婷婷女士
5、审计部负责人:周润芝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侯丽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鲍丽娜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侯丽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璟瑜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有效,内部控制制度机制完善,《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制度中清晰界定了董事会、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限与职责范围,确保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设置、重大决策、财务运作、关联交易、规范人员任职等方面,均能够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运作,有效防止利益冲突,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0276313
传真:010-6027991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民企总部35号楼
邮箱:fengjing@bj-fengjing.com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李璟瑜,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毕业后分配到广州标致汽车公司工作,参与创建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2年任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至今。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李璟瑜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34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鲍丽娜,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师职称,管理会计师(中级)。曾就职于北京雪花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正泰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鲍丽娜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温婷婷,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9月出生,会计学硕士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会计师职称,管理会计师(中级)。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温婷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彭海波,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历任公司技术部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部长、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彭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李霞,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材料学硕士学位。自2009年起在本公司历任质保部部长、质量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润芝,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会计专业,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沈阳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兆源(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周润芝女士具备与其从事的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侯丽,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师职称,管理会计师(中级)。曾任北京鄂尔多斯时装有限公司会计、公司财务部会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侯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