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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璟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662证券简称:峰璟股份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说明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拟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公司证券代码“002662”及证券简称“峰璟股份”保持不变。

具体变更如下:

事项变更前变更后中文名称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峰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Fengjing Automotive Parts Co. Ltd. Fengjing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

生产铝合金零部件及其它汽车零部件;开发电设施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铝合金零部件及其它汽车零部件;维修、销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

售自产产品;出租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

为更加契合公司经营及长远发展战略,匹配公司产业布局和未来发展规划方向,提升公司品牌辨识度及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现有公司名称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并自2026年5月24日起开始施行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中国证监会发布并自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同时结合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核心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峰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Fengjing Automotive Parts Co. Ltd. 英文名称:Fengjing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综合先进的、高质量的、特别是

对欧洲汽车行业适用的塑料、不锈钢、铝合金零部件的设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经营管理水

计、生产和供应方面的先进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及专有技术及平,促进中国汽车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发展,为客户创造价经验,成立为汽车工业生产先进的高质量塑料、不锈钢、铝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增加收益,为社会发展作出贡合金零部件的工厂,特别是装饰性及功能性光亮条及铝合金献。

件。为中国的汽车工业及其他先进工业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为公司股东提供良好回报。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铝合金零部件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资源及其它汽车零部件;开发铝合金零部件及其它汽车零部件;

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

维修、销售自产产品;出租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十八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十八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0%;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

10%;

过7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

过70%;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提供财务资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规定规定。

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第五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

第五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东提供便利。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股东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形式召开外,还可以同时采用电子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通讯方式召开。

第七十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

第七十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第一百〇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一百〇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担任公司的董事: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日起未逾2年;

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日起未逾2年;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

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失信被执行人;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失信被执行人;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

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董事可以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数的1/2。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董事1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的1/2。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〇五条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董事本人确实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按其意愿代为投票,委托人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

第一百〇五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东会予以撤换。

换。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现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或者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

不符合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辞去职务。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现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或者独立董事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

不符合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章辞去职务。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

独立董事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章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第一百〇七条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除或者终止。

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董事离职后对其在任期内获得的公司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义董事离职后对其在任期内获得的公司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在离职后两年内仍务,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在离职后两年内仍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相应的忠实义务,不得从事与公司和股东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相应的忠实义务,不得从事与公司和股东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且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设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且的董事一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应行使的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因故

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在审议关联交易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为出席会议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三十六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第一百三十六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由独立董事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百四十三条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第一百四十三条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

于高级管理人员。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

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告工作。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告工作。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履行职权。

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构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章程完整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及证券简称保持不变。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

理变更登记及备案相关事宜,最终名称、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4、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将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文件中的公司名称进行一致性修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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