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证券简称:普邦股份公告编号:2025-03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6月23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
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 13 号财富世纪广场 A1 幢 34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涂文哲先生
公司董事长涂善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涂文哲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8人,代表股份657674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8.16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50903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6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6771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9%。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合计190人,代表股份10363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592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涂文哲、黄子芹、叶劲枫、杨国龙、黄娅萍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涂文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483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2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171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45%。
表决结果:涂文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子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2741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29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946%。
表决结果:黄子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叶劲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27444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3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244%。
表决结果:叶劲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杨国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27399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2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
表决结果:杨国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黄娅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27399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2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
表决结果:黄娅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勇、杨学成、冯清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2771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4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6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896%。
表决结果: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杨学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2739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28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08%。
表决结果:杨学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冯清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2745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3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11%。
表决结果:冯清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082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7%;反对90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6%;弃权16879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70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04%;反对
90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7%;弃权16879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78%。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135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1%;反对102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1%;弃权17111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3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01%;反对
102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弃权17111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17%。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46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9%;反对98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弃权16965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8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937%;反对
98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5%;弃权16965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08%。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3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0%;反对2745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5%;弃权1693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670%;反对
2745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959%;弃权1693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71%。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48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0%;反对2745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5%;弃权1680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7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925%;反对
2745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959%;弃权1680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116%。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3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5%;反对2743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1%;弃权1692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7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950%;反对
2743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18%;弃权1692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3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4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7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6%;反对2725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4%;弃权1677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202%;反对
2725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71%;弃权1677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27%。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5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924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8%;反对283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5%;弃权912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3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134%;反对
283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6%;弃权912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1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6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42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60%;反对2740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弃权1692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1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298%;反对
2740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28%;弃权1692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7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7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63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3%;反对273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3%;弃权1673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372%;反对
273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87%;弃权1673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4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6.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6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3%;反对273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3%;弃权1673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353%;反对
273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06%;弃权1673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4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9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16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21%;反对2740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弃权1717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827%;反对
2740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28%;弃权1717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4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张琳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