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纯)
本人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3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谢纯,1962年生,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华南理工大学风景园林专业创办负责人,古建园林修缮师,中国规划学会会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风景园林系副主任,景观教研室主任;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历史分会副主任;广东风景园林学会理事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广东省规划协会风景园林分会理事。主持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广东园林住宅热环境改善技术》,参加国家基金项目《珠三角地区旧城更新研究》;
参与编写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设计资料集》《园林建筑小品》《景观建筑1000例》《园林建筑规划设计》《岭南园林》等书籍,在《建筑学报》及其他刊物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2017年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全国优秀风景园林硕士导师称号;广州芳村花园规划设计等工程项目,获得广东省建筑设计三等奖、广州市建筑设计三等奖项,参与工程项目及风景区规划设计等30余项。2021年1月25日至2025年6月23日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次列席股东会次
独立董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委托出缺席次式参加次未亲自出席会数事姓名加董事会次数次数席次数数数议谢纯40400否2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整体合法合规、运作规范。履职过程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经审慎判断,公司相关决策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期内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参加并组
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组织召开并出席1次,实际组织召开并出席1次。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
出席2次,实际亲自出席2次。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
出席1次,实际亲自出席1次。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亲自出席1次并发表审核意见,审议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
4、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5、现场工作及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实地考察等,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立及实施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0日。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7、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始终保持坦诚交流的理念,准确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增进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理解和认同,助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构建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8、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在规范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在落实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督促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利润分配、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对董事的提名事项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涂文哲、黄子芹、叶劲枫、杨国龙、黄娅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学成、杨勇、冯清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过对上述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审查,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并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合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秉持审慎、勤勉、忠实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及行业环境变化,与经营管理层就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保持沟通交流,并对相关事项审慎发表意见。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立场,关注并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事项,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5年6月届满离任。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纯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