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证券简称:信质集团公告编号:2025-069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第一大股东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或“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由104005200股减少至102050000股,持股比例由25.48%减少至25.00%,变动后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
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第一大股东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8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6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2%。2025年12月5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出具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和5%刻度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大股东于2025年11月21日至
2025年12月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104005200股减少至
102050000股,持股比例从25.48%减少至25.00%,权益变动触及1%和5%刻度。根据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4日
权益变动过程第一大股东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
104005200股减少至102050000股,持股比例从25.48%减少至
25.00%,触及1%整数倍。
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信质集团股票代码002664变动方向一致行动人
上升□下降?有□无?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955200 0.48
合计19552000.48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可多选)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10400520025.481020500002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400520025.4810205000025.00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是?否□
向、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第一大股东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8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6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是□否?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相关情况说明
1、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第一大股东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大股东出具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和5%刻度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