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证券简称:信质集团公告编号:2025-065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九号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尹巍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1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74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5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907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97%。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41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04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5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4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32%;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7%;反对18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1%;弃
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44%;反对18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2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3.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3%;反对18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0%;弃
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04%;反对18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0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表决结果:通过。
3.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97%;反对18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1%;弃
权5000股(其中13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76%;反对18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9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7%。
表决结果:通过。
3.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1%;反对18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3%;弃
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13%;反对18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59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表决结果:通过。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3%;反对1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4%;弃
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04%;反对1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6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7%。
表决结果:通过。
3.05《关于修订<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7%;反对18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1%;弃
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44%;反对18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2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7%。
表决结果:通过。
3.0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31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35%;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选举尹巍先生、徐正辉先生、马前程先生、李立峰先生、周苏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
如下:
4.01选举尹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85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04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92%。
表决结果:当选。
4.02选举徐正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745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08%。
表决结果:当选。
4.03选举马前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748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082%。
表决结果:当选。
4.04选李立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75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5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596%。
表决结果:当选。4.05选举周苏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79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9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32%。
表决结果:当选。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选举毛美英女士、陈毅敏先生、陈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毛美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4893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02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06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904%。
表决结果:通过。
5.02选举陈毅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4880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690%。
表决结果:当选。
5.03选举陈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548812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97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3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31%。表决结果:当选。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
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