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
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
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就该议案审议通过。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
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年4月22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聘任建议,认为司农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
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2025年12月3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