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证券简称:威领股份公告编号:2025—035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津卓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35.08万元,同比下降37.70%。鉴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不具备分红条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件。公司初步拟定向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全体监事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预计总额不超过3000000元的租赁厂房日常关联交易。
杨永柱先生系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持有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审议《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公告》。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北京德皓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无异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7211.38万元,公司实收股
本为24237.10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