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威领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667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

第一章释义.................................................1

第二章声明.................................................2

第三章基本假设...............................................3

第四章独立财务顾问意见...........................................4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4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6

三、结论性意见...............................................6

第五章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7

一、备查文件................................................7

二、咨询方式............................................第一章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威领股份、公司、

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本计划、激励计划指计划

本报告、本独立财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指务顾问报告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股票期权指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激励对限制性股票指象只有在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对象指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指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1号》

《公司章程》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元指人民币元

1第二章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威领股份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

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相关事项对威领股份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威领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2第三章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

实、可靠;

(四)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

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第四章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漆韦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4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2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年11月4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271万份股票期权。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公司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威领股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一)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50%。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完成登记日为2022年10月31日,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4年10月30日结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中14名激励对象已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117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威领股份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审批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6第五章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公告》

2.《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大厦22层

经办人:潘登、赵麓

联系电话:(86-10)59026666

传真:(86-10)590266707(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盖章页)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日

8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