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5-04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调整后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458%;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对上述担保额度及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国际供应链”)预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146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458%。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
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融资公司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效期一致,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
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二、调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担保额度被担保占上市公方最近调整前担调整后担是否持股司最近一担保方被担保方一期资保额度保额度担保方式关联比例期经审计
产负债(万元)(万元)担保净资产比率例为其融资事项提供公司及连带责任保证担
康达国际供应链60%29.91%200050001.7207%否
子公司保、反担保或抵
(质)押担保等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25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2020年1月1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XRRAXL;
6、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2086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批发;汽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批发;塑料制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8、与公司关系:康达国际供应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康达国际供应链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243.32万元,净资产为
5778.14万元,2024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8718.08万元,净利润为-229.54万元(已经审计)。
11、康达国际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以上被担保对象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为其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最高限额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经营行为,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537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690%;对外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307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7.9424%。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887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5.9735%。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及对公司孙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