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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5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4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2621627股后的290778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9077837.30元(含税),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5839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1、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400000股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2621627股后的290778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9077837.30元=290778373股×0.100000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5839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58399元/股=29077837.30元÷303400000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58399元/股。

七、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 707弄御河企业公馆 A区 3号楼

咨询联系人:沈一涛

咨询电话:021-50770196/021-50779159

传真电话:021-5077018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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