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6-02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发行股票。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500.00万
1元(含本数),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就前述变更事项与本次认购对象唐山工控签署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唐山工控直接持有公司874216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1%,系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唐山工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唐山工控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6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陈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4398894701E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北路198号院内办公楼2层
2205室
注册资本:928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唐山工控持有公司28.8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唐山工控5.28%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唐山工控86.31%的股权,为唐山工控的母公司。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唐山市国资委”)为唐山工控的实际控制人。唐山工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唐山工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三)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唐山工控成立于2014年6月23日,主要业务为胶粘剂生产与销售,角钢塔、钢管塔及直缝焊管、成方焊管及钢结构生产销售及其他。
3(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115123.02
所有者权益总额962141.45项目2024年度
营业总收入487397.85
净利润-53874.0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其他说明经查询,唐山工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1020000股(含本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5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及本次发
行价格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其中,唐山工控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3%(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唐山工控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唐山工控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唐山工控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唐山工控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
4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竞价方式,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现金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2026年3月25日,公司与唐山工控签订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及签订时间
5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年3月25日
(二)修改原协议内容
1、双方同意,对原协议的鉴于部分修改及重述如下,并替代原协议的相关
约定:
根据甲方的经营发展需要,甲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500.00万元。
2、双方同意,对原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的有关约定修改及重述如下,并替代
原协议的相关约定: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500.00万元,发行数量最终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5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
3、双方同意,对原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有关约定修改及重述如下,并替代
原协议的相关约定: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750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5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9102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
6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甲方应与乙方就最终实际认购的数量进行协商。
4、双方就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均不会因
为上述条款的变更而承担与上述条款相关的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
满足原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与原协议同时生效;如原协议解除或终止,则本补充协议自原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自动解除或终止。
6、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补充协议中未做约定的,适用原协议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补充协议时,本补充协议方可以书面形式解除。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股东回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协同效应。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丰富产品布局,提高相关产品的产销规模,推动产业链布局的优化,形成协同发展、相互促进、资源共享的良性互动,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和扩大行业影响力。本项目的实施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实现长远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减少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的需要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利息支出将进一步减少,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结构
本次发行将有效缓解公司在扩大生产规模方面的资金压力,抗风险能力将进
7一步增强,有利于公司未来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获取资金,促进公司构建多层次的融资结构。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业务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公司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市场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对业务和资产进行重大调整的整合计划。
2、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股东结构亦将根据发行情况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03400000股,唐山市国资委通过唐山工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7421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1%。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91020000股测算,且控股股东唐山工控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比例为不低于3.0%,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唐山工控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唐山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动。
5、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业务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收入结构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动,
8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6、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降低,资金实力得到有效增强,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2)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大,总资产、净资产亦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将可能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所下降。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将满足快速增长的产品市场需求,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盈利指标有望稳步增长,公司市场份额得到巩固和提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公司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的筹资能力也将有所提升。同时,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将得以增加,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七、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唐山工控(包含唐山工控及其相关关联方)之间经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3158万元。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9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