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导读:
对券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影响非常有限,将有利于风控合规更为严格以及资本金更为充足的大券商进一步扩大股票质押业务集中度。
摘要:
事件:9月8日上交所与中国结算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简称本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协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有:1)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后续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2)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接受单只A 股股票质押比例不得超过30%、15%,单只A 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3)进一步规范股票质押业务运作等。此外,协会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将券商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融资规模与券商分类评价结果挂钩。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与2016年10月证监会召集部分券商讨论《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讨论稿”)相关内容较为一致。
对券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影响非常有限,首次将券商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规模与券商分类评价结果挂钩,将有利于风控合规更为严格以及资本金更为充足的大券商进一步扩大股票质押业务集中度。
1)融资金额门槛将部分挤出证券公司50万以下的小额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但非常有限。我们测算最近一周交易金额在50万以下的股票质押交易金额占比仅为3.51%,按比例测算50万以下股票质押业务在2017H1 上市券商营业收入占比为0.37%。2)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对当前业务开展并未形成实际约束,质押率上限、单只股票质押集中度等要求自2016年四季度“讨论稿”和监管部门窗口指导流出后证券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展业近一年时间。3)本次修订实行新老划断原则,对存量业务没有影响。4)风控合规更为严格以及资本金更为充足的大券商将进一步扩大股票质押市场集中度,随着未来业务扩张,券商继续提升资本实力或分类评价结果是必然选择。
投资建议:市场活跃度持续提升、券商基本面改善超预期、证金二季度大举增持,三力叠加充分释放券商股贝塔属性。目前券商板块估值仍处于历史中枢以下,大券商PB 估值1.4-1.6 倍,性价比极高。推荐两条主线:1)受益于政策和业绩双轮驱动的龙头券商,推荐中信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2)业绩改善较大、事件驱动的个股,推荐国盛金控、兴业证券、国元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