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证券简称:国盛金控公告编号:2025-013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就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应履行仲裁裁决事项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将仲裁事项强制执行进展等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强制执行的背景等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南昌仲裁委送达的《裁决书》(案号:(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以下简称“《裁决书》”),南昌仲裁委裁决雪松信托以1元的总价格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311734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并向公司支付人民币690644029.6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雪松信托未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向南昌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对雪松信托就《裁决书》裁决事项进行强制执行。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南昌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赣01执691号),南昌中院认为公司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4)赣01民特159号),南昌中院受理了申请人雪松信托向南昌中院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雪松信托申请撤销南昌仲裁委作出的(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
1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赣01民特159号),南昌中院驳回雪松信托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本次强制执行案涉股票质押冻结及进展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信托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质押情况如下:
1.冻结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占其所占公司是否股东冻结股份数
第一大股持股份总股本为限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
名称量(股)东及其一比例比例售股致行动人广东省广州司法雪松2022年52025年5
16960220554.41%8.76%市中级人民再冻
信托月20日月19日法院结否是广东省广州司法雪松2022年52025年5
6325685020.29%3.27%市中级人民再冻
信托月23日月22日法院结
合计23285905574.70%12.03%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占其所占公司是否冻结申请股东冻结股份数
第一大股持股份总股本为限起始日到期日人/轮候原因
名称量(股)东及其一比例比例售股机关致行动人佛山市顺雪松2022年6月2027年6司法再
7087496422.74%3.66%德区人民
信托28日月17日冻结法院佛山市顺雪松2025年4月2028年4司法再
否80000002.57%0.41%是德区人民信托14日月13日冻结法院佛山市顺雪松2022年6月轮候冻
23285905574.70%12.03%-德区人民
信托28日结法院
合计311734019100.00%16.11%
注:股东持股数量及公司总股本数量来源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目前,其中公司通过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的雪松信托持有的
2公司股份数为78874964股,轮候冻结232859055股。
2.质押情况
是否为是控股股股否东或第占其所占公司质押东质押数量为质押质押一大股持股份总股本到期质权人名(股)限起始日用途东及其比例比例日称售一致行股动人年办理中国华融201912
雪16400000052.61%8.48%月24日解除资产管理松质押否是质押股份有限信担保
2019年12
托14773401947.39%7.63%登记公司广东月26日之日省分公司
合计311734019100.00%16.11%
(二)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南昌中院划转的关于上述强
制执行案件的现金执行款941972.69元,案涉股票和其他现金的执行仍在推进中,暂无重大进展。
三、本次强制执行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雪松信托实际经营情况和案涉股票被质押冻结等因素,本次强制执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有关会计准则规范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在收到相应执行补偿款或股票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确认。目前已执行到的执行款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本案件后续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前期相关决议,公司在取得上述相应股份后将注销该等股份。雪
松信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已对本案所涉财产采取相关保全措施,但雪松信托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12月进行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保全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以及《股东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3.鉴于本次强制执行事宜,对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公司十分理
解股东对强制执行进展情况的关注。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上述执行事项,与执行法院始终保持积极沟通和推进。但该强制执行,尤其是股东关注的股票回购事项,鉴于所申请执行股票全部被质押,且存在被不同法院冻结等情况,最终执行仍需经过相应的司法程序,最终执行情况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和律师团队会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根据与执行法院等相关方的前期沟通情况,继续推进该执行事项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强制执行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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