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26-1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1537772.4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346806761.6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3780054.3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773120766.36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期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31537772.43-804185867.23-750470568.53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46806761.6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73120766.36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928731402.7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否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
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此外,公司所处危废治理行业竞争形势激烈,日常经营、业务拓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2025年度公司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利。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利益
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