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25-2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
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
25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石先生。鉴于公司董事长王碧安因临时公务安排,无法主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石先生主持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162人,代表股份
453149574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0.9995%。其中出席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61 人,代表股份 449312808 股,占本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的 49.6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18303378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5603%);
出席本次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为 3836766 股,占本公司H 股股份总数的 1.9171%。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58人,代表股份124890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3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王石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5、《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7、《关于选举朱林涛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8、《关于选举李国栋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9、《关于选举马绪健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0、《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东江环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江环保《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附表:
(1)202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是否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通过
(股)股数有表决权股股数有表决权股股数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份数的比例份数的比例《关于2024年度报告、摘
1.00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45206686299.7611%10027120.2213%800000.0177%0是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
2.0045206106299.7598%9590120.2116%1295000.0286%0是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
3.0045206766299.7612%9534120.2104%1285000.0284%0是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
4.0045206206299.7600%9593120.2117%1282000.0283%0是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
5.0044370919797.9167%93702772.0678%701000.0155%0是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6.0045206906299.7616%10197120.2250%608000.0134%0是配预案》《关于选举朱林涛为第八
7.00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44880121399.0404%42746610.9433%737000.0163%0是案》《关于选举李国栋为第八
8.0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45180496299.7033%12604120.2781%842000.0186%0是案》《关于选举马绪健为第八
9.00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5206776299.7613%9986120.2204%832000.0184%0是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
10.0044368959797.9124%93954772.0734%645000.0142%0是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
11.0045211166299.7710%9733120.2148%646000.0143%0是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4年度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非累积投票提案占出席会议有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数股数股数权股份数的比例权股份数的比例权股份数的比例
6.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40858191.3484%10197128.1648%608000.4868%《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11.001145118191.6895%9733127.7933%646000.5173%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