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证券简称:兴业科技公告编号:2024-01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数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25812092.1425844353.2532261.11
递延所得税负债23612363.7523649809.7337445.98
未分配利润626656971.46626637591.70-19379.76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127981248.06127995442.9514194.89变更前变更后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数
2022年度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28353353.8728338968.56-14385.31
净利润167521421.40167535806.7114385.3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50567004.06150567194.48190.42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16954417.3416968612.2314194.89
三、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