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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674证券简称:兴业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

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报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

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

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发行时机等;

3、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等;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

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四、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实行时间,且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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