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2、人员信息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收费总额3.8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2024年年报
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
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保
持全面、充分、及时、有效地沟通: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专业的意见分期解决机制。在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所有的重大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从总体审计策略到具体审计计划到审计结论的确定,均经过事务所内部三级复核的审核批准,对于重大审计结论由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复核并出具意见,通过专业标准委员会研究决定。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在执行本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
致同所独立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不存在原审计团队成员转入的情形。
五、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所遵守与公司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知悉的公司信息予以保密。
六、风险承担能力
致同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已购买职业保险。
职业保险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提取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综上,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准确、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