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首席合伙人张先云上年末合伙人数量62人上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79人上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98人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763.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4637.37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6401.21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 制造业(2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
1A 农、林、牧、渔业(2)
J 金融业(1)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 制造业(31)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
F 批发和零售业(4)
E 建筑业(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99.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823.40万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含本公司),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03.4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注册会开始从事开始在该开始为本公司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姓名计师执上市公司所执业时供审计服务时间报告情况业时间审计时间间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项目合伙人庞勇2007年2002年2024年2024年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卓丽2014年2012年2024年2024年计师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复核合伙人赵志刚2008年2007年2024年2025年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2月,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分别经2025年2月26日和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证天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证天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证天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证天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3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证天通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沟通和现场交流的方式,与中证天通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事项。中证天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5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证天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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