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证天通人员、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首席合伙人张先云上年末合伙人数量51人上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287人上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76人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5415.4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4357.35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4563.1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0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1J 金融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E 建筑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956.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934.5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含本公司),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03.4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理措施1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4年12月,公司召开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分别经2024年12月12日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证天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经审计,中证天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证天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证天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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